父母投子女落户

发布时间: 2017-08-29 14:08| 字体显示: [ ] [ ] [ ]

【事项名称】
父母投子女落户
【办理机构】
富锦市公安局 户政科

【办理程序】
  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(体弱多病,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),可到子女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(须携带落户申请,结婚证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及退休证、下岗证、病退手续等相关材料)。

打印本页    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