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事项名称】
失业人员待遇核定
【办理机构】
市失业保险局
【办理地址】
市失业保险局
【联系电话】
0454-2323070
【办理条件】
无
【所需材料】
1、企业填写《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批表(表一)》和《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册(表二)》,一式三份;
2、企业携带①职工档案(无档案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历年劳动合同)②解除劳动关系决定(企业自拟文字材料),一式两份。③《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》④《养老保险关系(中、终止)转移单》;
3、并轨企业携带①职工档案②《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表》③解除劳动关系决定(企业自拟文字材料),一式两份④《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证明》⑤《养老保险关系(中、终止)转移单》⑥《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审批表》⑦身份证复印件。
【办理程序】
受理----审核----批准
【办结时限】
每月1-25日,材料完备当日审批。
【收费标准】
不收费。
【收费依据】
无
【办理依据】
《失业保险条例》、《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》。